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现对我市市民养犬行为提出如下倡议:
1.自觉遵守养犬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2.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禁止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犬种除外)。
3.外出遛犬时,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公共场所绿地,维护城市卫生环境。
4.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建设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
北票市公安局
北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