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北票市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北票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北票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北票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朝阳市财政的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对乡(镇、区)的财政体制及有关分配政策。
(二)拟定全市财政发展规划;受市政府委托,编制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确定本地区规范的转移支付模式,实施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提出全市地方税收征管建议;根据全市预算安排,会同税务部门共同拟定税收收入计划。
(四)组织贯彻《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组织执行各类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拟定并执行政府与各类企业的分配办法。
(五)管理全市财政公共支出;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拟定并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制定全市和市本级统一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办法;制定、监督、执行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
(六)审定和组织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指导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编审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审定并执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七)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市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
(八)编制和执行社会保障预算;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及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拟定和执行市政府内、外债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国家有关部门、银行对我市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及其他政府债务;监管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及与之相关的事项;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对各类企业的会计事务特别是核算体系进行严密监管;制定有关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执业等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会计委派制。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事项和责任人进行查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审核和管理政府赔偿费用。
(十二)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会计人才培训;负责财政调查研究、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十三)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政府住房基金和粮食风险基金;负责政策性退税和审核兑现出口贴息工作的财政管理;负责招商引资确认、检查及政策性兑现工作的财政管理及“三资”企业的检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北票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北票市财政局(本级)
2.北票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北票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2259.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259.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59.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383.46万元,增长356.51%,主要原因:一是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
(二)支出总计22259.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30.5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2.45万元,资本性支出109万元。
2.项目支出20528.9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23%。主要包括乡镇财政所建设平台、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平台、偿还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383.46万元,增长356.51%,主要原因:一是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0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0;二是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5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59万元,项目支出20528.9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383.46万元,增长356.51%,主要原因:一是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债券资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59.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4.04万元,占6.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5万元,占0.62%;卫生健康支出84.18万元,占0.38%;农林水支出38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20484.82万元,占92.0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4.0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242.12万元,主要是工资、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6.9万元,主要是水费、电费、取暖费、软件系统服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3.32万元,主要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万元,主要是软件平台维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8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15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9.43万元,主要是职工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死亡抚恤16.29万元,主要是职工死亡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84.18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事务支出38万元,主要是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20484.8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16%。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78人、0.23万元,主要用于省内单位考察业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下降64.62%,主要是按三公经费定额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5.84%。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增加2.96万元,增长126.50%,主要是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1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406.34万元,增长133.18%,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9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90.3万元,自评平均分95.09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三方检测费”“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费结算”“事前绩效评估”“财政专项业务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2年度省直决算中反映“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三方检测费”“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费结算”“事前绩效评估”“财政专项业务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三方检测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时效目标按时完成;二是资金全部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水平不高,影响项目评价;二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监督机制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二是规范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机制。
(2)“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费结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时效目标按时完成;二是资金全部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水平不高,影响项目评价;二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监督机制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二是规范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机制。
(3)“事前绩效评估”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万元,执行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时效目标按时完成;二是资金全部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水平不高,影响项目评价;二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监督机制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二是规范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机制。
(4)“财政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2.2万元,执行数为15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时效目标按时完成;二是资金全部专款专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水平不高,影响项目评价;二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监督机制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二是规范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机制。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市财政局整体绩效自评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5.09分,评价结果为"优”。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本部门对“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三方检测费”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本部门对“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三方检测费”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本部门对“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费结算”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本部门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本部门对“财政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4.财政评价结果。
本项目评价得分为95.09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需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改进预算编制,合理安排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不断提升预算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北票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327012北票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211381000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