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部署,为积极打造规范、有序、文明的停车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城区重点路段非法静态停车行为进行依法治理,切实规范中心城区文明停车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治理静态停车路段
烟叶公司前导流带、供电局前导流带、南山财政局前导流带,建委转盘、第一幼儿园,花园小学路口,长江街新农贸市场、佳得乐超市、振兴街五交化门前、二小学路口,孤岛路、爱民路等城区重点路段为禁止静态停车路段。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6日至7月30日。从8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法对上述路段非法静态停车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
望广大市民周知。
北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