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争做服务先锋”活动精神,以企业、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以提高岗位责任意识为落脚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工作效能,现结合岗位职责,作出以下承诺:
一、履职尽责,恪尽职守。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度,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打造“办事方便、法制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在卫生、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审批、申报、资金争取时突出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二、依法行政,规范审批。严格遵守《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事项,不滥用职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社会事业项目审批、申报等办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实行工作业务日办结制,办结事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做好服务,解决问题。在卫生、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审批、申报、资金争取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热情解答项目单位的诉求和询问;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工作时认真履职尽责。
四、提高工作质量,保障办事效率。严格按照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扎实有效工作,对作出的决策部署,立说立行、马上就办,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
五、廉洁自律、端正作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准则》《条例》,坚决纠正”四风”,以更高的标准对照检查、更实的举措解决问题、更严要的求改进作风,始终坚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监督举报电话:
0421 — 5825700
举报邮箱:
bpfgysb@163.com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