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争做服务先锋”活动精神,为立足岗位职责优化服务,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良好氛围,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现结合岗位职责,作出以下承诺:
一、履行职责、尽职尽责。落实好领导和上级单位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度,在全市商贸流通、外资等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中积极主动为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政府投资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事项,不滥用职权。杜绝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三、端正态度、热情服务。在负责全市商贸流通、外资等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热情解答项目单位的诉求和询问。杜绝态度粗暴、生冷硬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现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突出服务意识。
四、提升质量、提高效率。以“五减”为目标,严格按照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的有关时限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审批程序,杜绝推诿扯皮、故意找借口拖延办理等现象。做到来人办事“有声、有水、有座、有音”。
五、勤奋敬业、廉洁从政。深入企业项目单位,指导项目申报工作。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勤奋敬业、廉洁从政,杜绝态度消极、吃拿卡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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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