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01)号
因保管不善,申请人将位于冠山街道的1栋房屋所有产权证(产权证号:北票公房执字第229号)和位于城关街道1栋房屋所有产权证(产权证号:房字第966号)遗失。特此公告该两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申请人申请遗失补证。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2020年7月23日—2020年8月12日)内向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手续。
特此公告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