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我分局接到报案人于某称:在其位于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一段风机厂家属院住宅内,发现承租人王义春(男,汉族,1977年2月22日出生,户籍地:辽宁省北票市冠山管理区四工村社区七彩虹路B1小区平房75号,身份证号:211381197702220419)死亡,经朝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因一氧化碳中毒意外死亡。经我局多方工作,至今未联系到王义春家人及亲属,现登报公示,查找该人家人及亲属。
联系人
冀警官:13504216046
肇警官:18242159119
朝阳市公安局前进分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