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创新管理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有效发挥职能优势,北票市环境保护局特作如下承诺:
一、环境信访办理
1.信访案件来源
第一类,直接投诉:12369环保热线投诉、来人访、来信访;第二类,转办投诉:朝阳市生态环境部门转办、市信访局转办、市市民投诉中心转办、8890投诉中心转办;第三类,网络投诉:辽宁信访信息系统(信访局)、民心网投诉、12369微信平台投诉、环保部信访系统。
2.工作流程
第一种:通过第一类和第三类途径投诉的,如投诉内容属环保部门管辖,能立即答复的,则立即受理,反之则不受理;如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受理的案件处理时限不超2个月(处罚案件诉讼时限不在案件处理时限内)。
第二种:通过第二类途径投诉的,如投诉内容属于环保部门管辖,立即调查处理,并撰写答复意见,按要求在工作时限内上报结果。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答复,则申请延时。若投诉内容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则退回平台。
二、行政处罚公示
环保局对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下达行政处罚后15日内,对下列信息公示:
处罚对象: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及直接负责人。
环境违法事实和政据:调查经过、检验检测数据。
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依据的法律法规,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处罚额度。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联系人:刘军杨国利
电话:0421-5810518
承诺监督电话:5822696
北票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