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经营单位:
由于机构职能变动,原价格监管职能划归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码标价监制专用章”已启用,按照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码标价监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朝市监发〔2019〕7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经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的标价签、公示板内容合法可使用到2019年12月31日,原各经营单位存量价签停止使用。2020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制的合法标价方式。
2.使用自制特色价签的经营单位不得再使用原“北票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章”印制新价签,凡需印制使用新价签和公示板等标价方式的需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备案,并套用“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码标价监制专用章”印制。
3.原标价签、公示板等标价方式上印制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一律更换为“价格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0421—5814076
联系人:
付桂萍 田丽丽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