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北票市冠冶蛋鸡养殖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2113811696159131D
法定代表人:李明一
负责人:刘志生
公民身份证号码:211381196609141631
企业地址:北票市五间房镇下油坊沟村
你公司蛋鸡养殖场在2008年10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自2017年3月份开始,经负责人刘志生同意,由海城市亿丰康源牧业有限公司利用你公司(现场实际养殖人员徐中田)使用其养殖场,在4栋鸡舍内养殖蛋鸡。每栋鸡舍养殖蛋鸡约10000羽,合计40000羽。至今该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局于2018年 7月9日针对你公司违法行为,作出了《北票市环境保护局处罚决定书》(北环罚字〔2018〕第10号):1.责令蛋鸡养殖建设项目立即备案;2.处以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并于2018年7月9 日送达你公司。
因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公告送达《北票市环境保护局督促履行催告书》(北环履催字〔2019〕 02号)。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北票市环境保护局领取上述《北票市环境保护局督促履行催告书》(北环履催字〔2019〕02号),逾期视为送达。
因采用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下列方式依法履行行政决定规定的义务:
1.你公司蛋鸡养殖建设项目立即备案;
2.缴纳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逾期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北票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公司需要对我局作出的《北票市环境保护局督促履行催告书》(北环履催字〔2019〕02号)不服,请在本催告书公告届满之日起7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建东 单美玲
联系电话:0421-5823923
地址:北票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局403室
北票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