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安置棚户区搬迁居民,消化市内存量房,按照市政府安排,现决定将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场存量房纳入交易平台,请相关单位核实后上报,条件如下:
一、允许已纳入市场存量房交易平台的开发企业的其他未纳入平台的剩余房源投放到我市搭建的市场存量房交易平台,按原纳入平台时的招标价格结算。
二、允许符合相关条件(按2016年进入平台标准)未纳入平台的开发企业的市场存量房纳入我市搭建的市场存量房交易平台,纳入平台的楼房价格按所在小区位置,参照已招标纳入平台的地块位置的楼房价格执行。
三、房源条件
1、原则上以在北票市城区内且手续完备的现房作为安置房源。
2、符合居民安置意愿,房屋满足入住条件。
3、《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现售许可证》“五证”齐全。
4、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有抵押的,抵押人出具解压承诺)。
5、2017年10月31日前竣工。
6、符合市房产局、财政局2016年6月3日印发的朝房发【2016】48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套内面积误差不超过正负3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供应商承担。
8、购买对象对应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发资质合格,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善的物业管理机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
四、纳入日期为: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前。
五、报名地点:北票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电话:0421-558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