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违法和预防交通事故,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路段增设卡口监控录相设施,实施监控限速。
1、国道“101”线577公里+50米处南荒卡口至586公里+350米处高老卡口,全长9.5公里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
2、国道“101”线602公里大乌兰卡口,限速40公里。
3、省道宝锦线66公里卡口至97公里+500米卡口,全长32.3公里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
4、省道鞍羊线251公里+800米处卡口至266公里+200米处卡口,全长14.7公里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
5、县道北房线14公里+500米处蒙古营学校卡口至34公里+300米处黑城子平安地卡口,全长20.3公里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
6、县道北金线6公里+400米处卡口至19公里+500米卡口,全长13.1公里区间测速,限速70公里。
7、城区建设路、人民路、爱民路、青年路、孤岛路、南山街、市府街、振兴街、长江街,实施违停抓拍,各主要路口和公交站点早7:30分至晚18点禁止停车(停车位和公交站点公交车除外)。违停车辆处200元罚款,并处记3分。
8、全市道路监控卡口禁止逆向行驶,一高中门前路段上学、放学时段禁止车辆掉头监控抓拍处罚(以标牌时段为准)。
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增强守法驾车意识和自防自控自觉性,严格按限定车速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