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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17-01-12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现就开展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范围。凡于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

  二、年报公示的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前为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时间。

  三、年报公示的途径。市场主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2016年度年度报告。登录方式:一是企业、农民合作社利用数字证书或者利用企业联络员基本信息(联络员姓名、证件号)登录系统,填写年度报告信息予以公示,不再提交书式报告。没有取得联络员信息的,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二是个体工商户年报持营业执照副本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办理。

  四、不参加年报公示的后果。逾期不年报公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纳入失信企业管理,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崔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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